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负责承担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往返 重庆(集中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现将报销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条
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所属地一次性往返于 重庆 (集中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负责承担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往返 重庆(集中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现将报销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条
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所属地一次性往返于 重庆 (集中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二条
学员可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往返。
第三条
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 重庆 (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 重庆 (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递交申请。
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火车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
经济舱
长途客车等凭据报销
注: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条
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 重庆 (集中培训地点)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用顺丰邮寄至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非遗楼 4316室《西部地区现当代舞编导人才培养》项目办公室收。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在收到票据后 20 个工作日内报销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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