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与分配*内容提要一、相关文件解读二、绩效与绩效工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三、绩效考核内涵、目的、方式、原则四、绩效考核技术五、院级层面及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方案设计与实施七、案例:舟山市普陀区蚂蚁岛卫生院“工分制”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绩效的技巧及注意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明确提出事业单位,要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要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新医改政策使得绩效管理成为政府主管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所必须解决的现实命题。*绩效考核政策依据2010年,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3月11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11]34号)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卫办妇社发〔2011〕83号)*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文件依据《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已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地方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各省(区、市)补助标准主要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并统筹考虑地方财力状况确定,补助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应提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各省(区、市)要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大对困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鼓励各地探索按服务数量或服务人口定额补偿的方式落实补助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收支两条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额上缴,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由政府核定并全额安排。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的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先预拨后考核结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应提高保障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财政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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