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导检查情况.doc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教委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进一步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县妇幼保健院于2010年3月20H至27FI组织对30处托幼机构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检查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口头询问等形式,对30处托幼机构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常规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综合督导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并对部分托幼机构下达了《卫生保健工作整改意见书》,要求相关园所限期整改。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托幼机构对卫生保健工作比较重视,多数托幼机构能够按照卫生保健制度为幼儿建立健全健康档案,落实晨检、全口观察、消毒等常规工作。加强了软、硬件建设,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较前有所提高。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托幼机构保健医(员)配备不足或存在保健员兼职太多,无法认真履行职责。个别园所保健室设置不合理,没有按照要求在幼儿园大门入口处设置保健室,不利于晨检的开展和患儿的观察与隔离。2、 部分托幼机构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带量食谱,并且伙食账目不清,未按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账目收支情况。3、 因历史遗留问题,部分老的家庭托幼班存在卫生间盥洗设备及便池配备不足;毛巾、口杯离便池太近,没有明显标示;寝室与活动区共用,被褥混放,午睡空间过小等情况。4、 部分托幼机构卫生消毒工作不到位,空气通风不及时,各种物品的存放混乱,例如:“84”消毒液放在儿童易取的位置、儿童药品混放、抹布混用等。5、 卫生保健资料收集与管理不够及时、规范。部分园所在保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资料积累很少,有的甚至没有季度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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