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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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总结
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水是生命之源。为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努力修复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市政府制定了《盐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昨天,全市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和部署。
全市水环境质量将持续改善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采用得到严格管理,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20xx年,我市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到2020年达到%,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于Ⅴ类的水体。到2030年,我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
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
确保20xx年全市机械、纺织、化工、轻工等传统行业低端低效产能有效压减,钢铁、水泥等相关行业产能利用效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到2020年,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中高端产能比重持续上升,产能层次和质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除减排治污、生态保护类新建、扩建项目。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重点开展小型化工、制革、印染、造纸、电镀等“十小”行业取缔整治工作,制定取缔项目清单。20xx年底前全面取缔到位。
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确保在城市规划区内保留足够的水域面积;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实行占用水域等效替代制度,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
加快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0xx年,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现有化工、印染、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原料药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和清单。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改造退出任务。
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到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万立方米/日以上。
城镇新区必须全部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管网,盐城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市)要推进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前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按照系统治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统筹建设原则,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综合提升、径流污染有效削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既有建成区要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组织开展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区、海绵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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