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生产出口肉类活猪饲养场检验检疫登记备案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
主管部门: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填报《申请表》一式三份,须用自来水笔填写,要求文字简练、字迹清楚、书写工整.
递交《申请表》时,须提供以下附件(一式三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场区平面图;
3、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疫病防治制度、用药管理制度;
4、饲养管理制度,包括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活猪出入场管理制度;
5、彩色照片,包括场区全貌,进出场和生产区通道及消毒设施,猪舍内景和外景,兽医室、病猪隔离区、死猪处理设施、粪便处理设施、出场隔离检疫舍,种猪进场隔离区等。
ﻬ ﻬ
企业
名称
(中文名)
(英文名)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成立时间
电话
企业性质
国营口 集体口 个体口 合资口 独资口
饲
养
场
概
况
饲养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政
编码
兽医人数
兼职兽医人数
现有职工
人数
饲养
人员
人数
主要经营品种
体况
场区面积
建场时间
年出栏量
现存栏量
生产母猪数
饲料
来源
病畜隔离区
有
无
兽医室
有
无
饲料加工存放区
有
无
死畜处理设施
有
无
生产区与生活区
隔离屏障
有
无
隔离
观察区
种猪
引进
有
无
出栏
有
无
粪便处理设施
有
无
污水处理设施
有
无
生产区
出入口
车辆
消毒池
有
无
更衣消毒室
有
无
喷雾
消毒设施
有
无
猪舍消毒池
有
无
动物卫生制度
有
无
饲养管理制度
有
无
饲养其它动物
有
无
申请单位声明
本企业声明,本企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作为供生产出口肉类活猪登记备案饲养场,所填报的材料真实,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浙江检验检疫局供生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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